腾讯公司对第33类酒商品上“王者荣耀”商标提起无效宣告,其无效宣告理由及适用法律不太恰当,起诉国知局也是徒劳,北京两级法院不可能认定“王者荣耀”四字享有著作权,毕竟作品名称不享有著作权是业界共识。
解决这个抢注问题,或可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三条之规定,申请认定“王者荣耀”是第9类游戏软件或第41类游戏服务上的驰名商标,继而主张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,以此对第33类酒商品上的“王者荣耀”商标无效宣告,或许才是正途。
腾讯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策略是错误的,以新的事实和理由,重新提起无效宣告吧,或许是多快好省的最佳解决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