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本站律师指导举证,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01月12日作出撤销复审决定,石贺先生在3类“洗涤用品”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“阿里巴巴”在复审商品上予以维持。该第5742949号“阿里巴巴”商标申请注册较早,品牌价值高,撤三复审举证至关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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